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極性溶劑種類對粘合劑的可使用時間的影響
組分I中極性溶劑種類對粘合劑的可使用時間的影響
在鑄造的造型(芯)過程中,將兩組分與原砂混和均勻后,需要逐個造型(芯),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并非是將所有混合好的樹脂砂一次性用完lⅫ,對于三乙胺冷芯盒工藝來說,機械流水線作業每次混砂相對較多,一般在1~2h內才可能使用完,這樣可使用時間就顯得特別重要。影響該樹脂可使用時間的因素較多,主要是溶劑組成、溶劑苯醚型酚醛樹脂合成時的催化劑金屬離子的濃度,抗潮劑也有影響但可使用時間一般主要是通過調節組分II中延緩劑的添加量來調節,本試驗在組分II延緩劑和催化劑含量均為0.5%的條件下,對上述所得出的較好的溶劑配比進行可使用時間試驗的測定,其結果如圖13(圖中不同曲線代表不同混合溶劑中極性溶劑的配比,五角星代表各曲線可使用時間點)。從圖l3可以看出,組分I中極性溶劑種類與組成對可使用時間有一定影響,溶劑A占極性溶劑100%的可使用時間約為35min,極性溶劑中A和c比例為90:10時,可使用時間延長為45min,即增塑劑部分替代極性二元酸酯A,延長了可使用時間,并且增塑劑C的加入,使即時抗拉強度也有一定提高。
極性溶劑中增塑劑D占90%、A占10%時可使用時間約為65min,樹脂砂即時抗拉強度隨時問變化下降曲線變得平緩,尤其前50min。原因與上文提到的增塑機理是一致的;雖然增塑劑D替代極性二元酸酯A降低了樹脂砂即時強度,但延長了可使用時間,期間樹脂砂抗拉強度基本不變。綜上所述,在不影響即時強度的情況下,極性溶劑A90%,增塑劑C10%,為延長可使用時間的最佳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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